为激励各方力量扎实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推动形成广覆盖、全方位、多层次的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局面,根据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关于开展第一届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要求,按照评选活动标准和程序,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过逐级推荐、资格审查、考察了解,中国企业联合会拟提名山东省枣庄市企业联合会秘书长刘庞可为先进个人。现将其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9月7日。
受理单位: 苹果客户端 0531-88825765
公示期间,任何个人和单位均可向受理单位反映拟提名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相关情况和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签署或告知本人真实姓名及联系电话;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提供联系电话。反映情况问题应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公示期间不予受理。
拟提名先进个人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如下:
山东省枣庄市企业联合会秘书长刘庞可
刘庞可同志自2017年进入枣庄企联系统工作以来,先后担任常务副秘书长、秘书长等职务,主管劳动关系创建工作,参与市级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先后担任枣庄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副主任、枣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枣庄市劳动人事争议委员会仲裁员,先后主导成立了枣庄市劳动人事争议三方联合调解中心企联分中心、德衡调解工作室等调解组织,其中枣庄市劳动人事争议三方联合调解中心企联分中心获评为山东省标准化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调解组织内多位调解员先后获得省级、市级金牌、银牌调解员称号。
一、带头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关于推进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积极参与国家、省、市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发挥枣庄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成员单位作用,与枣庄市人社局、市总工会、市工商联共同开展全市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自2021年起在全市范围内创新推行劳动人事争议“听竹”工程。枣庄企联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开展了部分工作,制定了《枣庄市企业联合会关于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推动全市“听竹工程”建设的工作方案》,明确领导机构,由刘庞可同志牵头,会员部(雇主服务部)、宣传部、枣庄市企联企业权益维护专家委员会相关工作人员共同参与,组建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计划,明确了工作重心,克服工作人员紧张、工作任务繁重的现状,确保能够最大限度的投入到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推动全市“听竹工程”建设工作中去,履行劳动关系三方四家职责。同时与市人社局等三方四家单位合力推进集体协商工作,组织签订“1 3”集体合同,试点在网约车平台等新就业形态企业中开展集体协商,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二、主持打造企联组织特色的多元化调解中心。为深入推进企业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先后成立“枣庄市劳动人事争议三方联合调解中心市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分中心”、“枣庄劳动人事争议企联调解分中心德衡工作室”、“枣庄市企航企业纠纷调解中心”。按照“听竹”工程、金牌调解组织场所的标准要求进行标识悬挂、设施配备。调解员班底由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市企联、德衡律所相关负责同志共同组成,实现了实现劳动关系三方联动,形成共同参与相互衔接的多元调解格局,及时、便捷、有效地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争议调解、仲裁指导等服务,成立一年来累计协调劳动纠纷案件103项。其中枣庄市劳动人事争议三方联合调解中心企联分中心入选全省第二批标准化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
三、引导会员企业共建和谐劳动关系。枣庄企联作为雇主方代表组织,积极引导会员企业共建和谐劳动关系,2022年度累计走访企业520余家,发放《枣庄市企业劳动关系工作指引》3000余册。精准指导鲁南(枣庄)经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山东国金水利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获评山东省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目前正在对枣庄农村商业银行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入企指导工作。充分利用“枣庄企业家”、“枣庄市企联三会”微信公众号,枣庄市企业联合会官方网站,枣庄企联短信服务平台和会员微信群等宣传途径,对会员单位做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普法宣讲,2022年度发布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文章67篇,短信63000条,引导企业培育建立内部调解工作室40余处,妥善化解劳动纠纷,构建和谐劳动关系。2022年累计组织劳动用工培训和政策宣讲30余次,覆盖企业1300余家,皆取得良好效果。
山东省企业联合会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