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标委等十七部门意见:团体标准作为科研成果考核指标 增加团体标准在职称评审中的评分权重

来源: 时间:2024年8月19日 点击:325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等十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团体标准规范优质发展的意见》。

《意见》中提出,要规范团体标准化工作。团体标准组织应建立健全标准化工作机制,找准团体标准需求定位,以需求为导向,围绕产业链供应链,广泛吸纳各相关方共同参与制定团体标准,充分发挥技术优势企业作用。同时鼓励拓宽团体标准推广应用渠道,推动团体标准在市场活动中的实施应用,大力开展宣传,提高社会认知度与认可度。

《意见》强调,要促进团体标准优质发展。支持团体标准组织更加开放,鼓励国际标准提案,建立机制进行国际合作。同时也要完善团体标准的激励政策,将团体标准作为科研项目成果的重要考核指标,鼓励用人单位增加在职称评定中的团体标准评分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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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等十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团体标准规范优质发展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规范团体标准化工作,促进团体标准优质发展,经国务院标准化协调推进部际联席会议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等十七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团体标准规范优质发展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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